联系方式
- 手机:138-1382-4005
- 电话:138-1382-4005
- Q Q:
- 邮箱:138-1382-4005
- 地址:南京市秋水广场-红谷中大道1376号红谷经典写字楼
南京调查取证:如何撤销无效婚姻


型号:
额定载重:
货叉尺寸:
自重:
额定载重:
货叉尺寸:
自重:
联系客服 138-1382-4005
如何撤销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及其处理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南京侦探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南京调查公司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上一篇:南京私家调查: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样本 | 下一篇:南京侦探:捉奸在床一定能得到精神赔偿吗
推荐产品 MORE+
推荐新闻 MORE+
- 南京侦探:男方出轨两个小孩怎么判决的2025-06-12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限制吗2025-06-12
- 南京侦探:老婆出轨分财产怎么处理好一点2025-06-06
- 南京市侦探公司:老赖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2025-06-06
- 南京侦探取证:夫妻离婚抚养费谁出2025-05-30
- 南京私家调查:怎么起诉让小三把钱还回来2025-05-30
- 南京市婚姻调查:前妻死了小孩有继承权吗2025-05-23
- 南京外遇调查取证:起诉离婚判决前贷款到期该怎么办2025-05-23
- 夫妻财产遗产过错责任如何划分2025-05-14
- 第一继承人只有配偶一个该如何分配遗产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