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手机:138-1382-4005
- 电话:138-1382-4005
- Q Q:
- 邮箱:138-1382-4005
- 地址:南京市秋水广场-红谷中大道1376号红谷经典写字楼
南京调查公司: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如何分配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9-26nbsp; 点击量:345
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如何分配
我们都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划分是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的, 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如何分配?有个人债务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双方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南京侦探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有个人债务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有个人债务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夫妻南京市婚外情调查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都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如何分配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福气共同的债务如何承担,法律也是有详细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上一篇:南京出轨取证:离婚起诉书范文内容介绍 | 下一篇:南京出轨取证:两份自相矛盾的遗嘱以哪份为准
推荐产品 MORE+
推荐新闻 MORE+
- 南京侦探:男方出轨两个小孩怎么判决的 2025-06-12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限制吗 2025-06-12
- 南京侦探:老婆出轨分财产怎么处理好一点 2025-06-06
- 南京市侦探公司:老赖夫妻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2025-06-06
- 南京侦探取证:夫妻离婚抚养费谁出 2025-05-30
- 南京私家调查:怎么起诉让小三把钱还回来 2025-05-30
- 南京市婚姻调查:前妻死了小孩有继承权吗 2025-05-23
- 南京外遇调查取证:起诉离婚判决前贷款到期该怎么办 2025-05-23
- 夫妻财产遗产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2025-05-14
- 第一继承人只有配偶一个该如何分配遗产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