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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结婚,谁可申请撤销

来源:https://www.jlygroup.net/   发布时间:2024-11-19nbsp;  点击量:58

受胁迫结婚,谁可申请撤销

一、受胁迫结婚,谁可申请撤销

鉴于遭受胁迫而申请取消婚姻的主体需为受到逼迫的那一方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本身。

在遭到威胁的情况下决定结婚的情况中,受到胁迫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请求以寻求婚姻的撤销。

一旦被取消的婚姻,将自始至终都不会产生法律的约束力,从而使得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与职责。

在提出婚姻撤销的要求时,必须于那个威胁行为结束后的一年之内进行。

假如您由于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不得不申请婚姻撤销的话,那么您也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的一年期限内做出此项决定。

一旦这桩婚姻被成功取消,它将会自始至终失去法律的束缚力,进一步导致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受胁迫结婚是否可以反悔

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缔结的婚约,受害者有权选择取消。

若由于受到强迫而缔结婚约,受害者有资格向当地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为确保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最迟于施加压力的行为结束后一年之内提出。

如果有人因为受到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被迫订立了婚约,他们同样有权利申请取消。

然而,为了使撤销婚姻的请求得到有效处理,申请人必须自恢复自由之日起算,最晚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鉴于遭受胁迫而申请取消婚姻的主体需为受到

逼迫的那一方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本身。

在遭到威胁的情况下决定结婚的情况中,受到胁迫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请求以寻求婚姻的撤销。

一旦被取消的婚姻,将自始至终都不会产生法律的约束力,从而使得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与职责。

在提出婚姻撤销的要求时,必须于那个威胁行为结束后的一年之内进行。

假如您由于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不得不申请婚姻撤销的话,那

么您也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的一年期限内做出此项决定。

一旦这桩婚姻被成功取消,它将会自始至终失去法律的束缚力,进一步导致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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