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家调查:私生子收养的程序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9-26nbsp; 点击量:464
私生子收养的程序
很多人会由于自己不能进行生育或者是一些其他的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往往这一类团体便会进行孩子的收养,进行孩子的收养需要按照收养的程序来进行。下面就让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私生子收养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私生子收养的程序 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及公告、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指收养登记机关对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要进行全面的审查。3、登记。 二、收养的资格条件 根据199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收养的条件证明 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南京私家调查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私生子收养的程序的全部内容。进行孩子收养的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满足孩子收养的法定资格条件,否则便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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