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侦探事务所:财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怎么算的
来源:https://www.jlygroup.net/ 发布时间:2024-12-02nbsp; 点击量:55
一、财产继承顺序和比例怎么算的
在法定继承制度中,财产传承次序如下所示: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接着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当继承权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承继,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可参与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其应得部分。
至于遗产分割比例方面,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占份额应当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关照。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此外,如果有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
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优先,无则第二顺位继承。同顺位继承人份额均等,但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及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或少分。
二、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依照法定顺序进行,即: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大类。
依据法定继承顺序规定,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的继承,法定继承人应依以下顺序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关于此处定义之“子女”,其范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乃至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各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财产的传承遵照以下顺序进行:首先获得继承权的人员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其中包括合法夫妻中的另一方、婚生及非婚生的子女以及合法的父母长辈;其次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涵盖的范围则是已故亲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无人能够继承遗产,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关于遗产的具体分配比例,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应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同时,如果有扶养能力并且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扶养义务的话,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所有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遗产的分配份额也可以不必保持均等。
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优先,无则第二顺位继承。同顺位继承人份额均等,但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及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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