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遇调查取证:民事诉讼原告起诉后还要举证吗?
来源:https://www.jlygroup.net/ 发布时间:2024-09-03nbsp; 点击量:48
一、民事诉讼原告起诉后还要举证吗?
提起民事诉讼由原告举证。举证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内,如果原告提供新的证据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若没有申请延期,超过举证规定的期限提供的证据有可能不会采纳。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就要承担举证的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民事原告举证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民事诉讼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开庭当日递交吗?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开庭当日递交。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提交证据,也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但如果法院规定了举证期限,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四、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
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8种情形。
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中,原告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是不少30天,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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